广西多措并举进一步做好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浏览次数:672 发布日期:2018-12-18 分类:防灾减灾 根据2017年核查,广西有820所学校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影响师生20.15万人。广西自然资源厅、教育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自然资源、教育部门,加强学校地灾监测预警,加快实施地灾治理工程和地灾学校搬迁重建,加强学校地灾防治工程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地灾防治知识进校园活动和地灾应急避险演练,保障学校师生和财产安全。 广西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广西完成340所学校地质灾害自动监测站建设,2018年计划完成200所学校自动监测站安装。广西自然资源厅、教育厅要求自动监测站所在地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自动监测站预警信息的接收和处置工作,发现设备报警异常、设备破坏受损要及时处置。各地国土资源局、教育局要将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当地的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三查”工作部署,落实群测群防人员和应急避险责任人,做好学校群专结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一旦发现地质灾害异常及时组织师生撤离避险。 据悉,广西每年度下达资金重点治理属自然因素引发威胁人数在80人以上的学校地质灾害。广西自然资源厅、教育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程序选择项目勘查、设计施工与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完成时间和质量要求,及时解决治理工程中存在的用地问题,加快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度。治理工程项目所在学校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治理工程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2017年以来,广西启动地质灾害学校搬迁重建工作。广西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推进搬迁重建工作,确保搬迁学校尽快投入使用,为师生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和正常的教学生活条件。新建校舍必须达到重点设防类设防标准,并满足对洪涝、台风、火灾、雷击、地质灾害等综合防灾要求,确保校舍安全。各地要严格施工管理,保证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施工单位要规范施工、文明施工,确保质量。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一旦发现设计、施工存在安全、质量等问题,要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可取得明显的防灾效果,能确保灾害来临时有条不紊地予以应对。广西自然资源厅、教育厅强调,各地教育部门要建立学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中小学校中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将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避灾知识纳入学校的相关课程,邀请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志愿者对学校教师进行培训,使老师掌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知识和技能。山区学校至少每个季度安排一节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课或课外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率,带动家长参与做好防灾工作。各地要将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的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工作列入当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主要工作任务,山区学校每年应至少开展一场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通过演练使师生提高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确保遇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 广西自然资源厅、教育厅将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区学校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宣传演练、治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报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和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学校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工程;要加强项目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监督,对不按时完成或质量存在问题的相关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将其纳入不诚信单位目录,并按合同等规定由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各地新建、扩建学校要按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按评估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需要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项目建设经费统筹考虑,预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和留下地质灾害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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