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家地质公园建设的函浏览次数:706 发布日期:2004-04-23 分类:通知公告国土资环函[2004]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自2001年到现在,我部已经批准了85家国家地质公园,其中33家已经按建设要求举行了揭碑开园仪式,52家尚未完成,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设任务依然很重。为了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地质遗迹资源,促进国家地质公园健康、快速地发展,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地质公园,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同时要发挥地质专家在建设和管理地质公园中的作用,根据需要,充实或聘请当地的地质专家作为管理机构成员或顾问。二、编制和完善国家地质公园建设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编制和完善国家地质公园建设规划,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备案。未经许可,严禁在园区内建设与规划不符的建筑物、工程设施等。部将不定期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三、加强地学科普宣传设施建设。参照《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指南》,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地质公园科学解释标牌,力求通俗易懂和直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园内的地质博物馆建设,增加高科技展示手段,陈列典型的标本实物,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以达到科学普及的目的。四、加强导游人员的培训。导游人员是普及地质科学的宣传员,要制定导游人员地质科学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导游人员的科学素质。要进一步编制好通俗易懂的地质公园导游册,扩大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向民众普及地质科学知识。五、加强信息联系。由各省地质环境处负责,将地质公园有关的重大活动,包括公园的揭碑开园、新闻发布、学术研讨、重大成果、会议交流等,及时报送部环境司(email:jhu@mail.mlr.gov.cn,传真:01066558316),同时报送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办公室(email: worldgeopark@mail.mlr.gov.cn),以便编发《中国地质遗迹和地质公园简报》和《世界地质公园通讯》,使各地质公园能够相互了解,互相学习,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六、加快公园建设。未举行揭碑开园仪式的地质公园,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国家地质公园揭碑开园仪式的函》(国土资环[2001]16号)文件精神,加快公园建设,保证自批准之日起两年内完成揭碑开园。成为国家地质公园,是各公园的荣誉,但也肩负了保护地质遗迹、科学普及和发展地方经济的责任。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和科学开发利用地质遗迹,使这份宝贵的财富永续利用,造福当代,更造福子孙后代。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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