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举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培训班

浏览次数:711  发布日期:2004-05-19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为了提高地质灾害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以便更好地履行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的职责。近日,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举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有下属各分站与各部门科室的负责同志及业务技术骨干。培训班利用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近期举办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培训班上使用的培训材料,用多媒体形式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逐条讲解,配以图片、表格及文字补充说明。通过学习,大家提高了对地质灾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认识到地质灾害工作是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是我们从事地质灾害技术工作的重要法律法规依据,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履行好地质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增强地质环境工作对政府职能的服务意识,做好今年特别是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广西的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努力把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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