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浏览次数:708  发布日期:2004-06-02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叶冬松日前在重庆举办的第十一期国土资源管理市长研讨班上强调,时至汛期,各地应结合实际,尽早部署,扎扎实实做好汛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叶冬松指出,当前,中国从南到北将先后进入主汛期,强降雨会引起突发性地质灾害,而且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各地要结合汛期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早部署,早行动,尽早以政府名义下发或转发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本辖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点落实包括监测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线路等内容的防灾预案,发放防灾明白卡,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基层。 他说,有条件的地区,要尽早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对主要灾害隐患点,汛期前要进行险情巡查,汛期中要加强监测,汛期后还要进行复查。发现险情或接到险情报告,要及早赶赴现场,鉴定险情,提出处理措施。 叶冬松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气象水文预报,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制定好灾害发生时群众的撤离路线。要认真执行汛期值班、巡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把防灾工作落实到县、乡、村。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限期解决,对拖着不办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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