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地灾治理工程经受考验浏览次数:712 发布日期:2004-07-27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国务院领导要求三期治理工程要总结前期经验,加快推进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通过国家级竣工初步验收 7月14日至15日,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庆市组织实施的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行了国家级竣工初步验收。至此,由湖北省和重庆市承担的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基本完工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保证了三峡水库蓄水、通航、发电目标的实现,并经受了蓄水一年的严峻考验。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极为关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近日分别就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重要指示:三峡库区是当前地质灾害防治的重中之重。目前,库区二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经受住了蓄水一年来的考验,有效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科学论证、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满足水库蓄水、移民安置和工程安全运营的要求。作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牵头单位,国土资源部对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竣工验收工作高度重视,孙文盛部长要求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紧做好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竣工验收和扫尾工作,做好实施三期防治规划的各项准备。为保证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国家级竣工验收工作的顺利实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组织了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寿嘉华为首验收组。根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湖北省实际实施崩滑体治理工程44处、库岸塌岸防护22段(14处)、居民搬迁避让工程52处。截至目前,湖北省三峡库区地质灾害二期工程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并先期于5月26日通过了国家级竣工初步验收。重庆市实施工程治理的181个项目中,除32个治理项目结合市政建设、分期治理和涉及三、四期移民、厂矿搬迁而未完工外,二期治理的149个项目已全部完工。为保证三峡工程实现135米水位蓄水、通航和首批机组发电三大目标,从2002年开始,湖北省和重庆市对二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涉及坝前135米水位的159处崩塌、滑坡和重要库岸的水下工程进行了治理,于2003年6月1日前全部完工,并分别通过了施工单位、县(区)、省(市)和国家的分级竣工验收,满足了三峡水库135米和139米两次蓄水的要求。此后,库区各级地方政府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各参建单位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了工程进度。到2003年底,湖北、重庆两省、市二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崩塌、滑坡、塌岸防护工程和高切坡整治工程已基本完工,并先后部署和开展了治理工程的扫尾工作。与此同时,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快,目前已对136处重点崩塌、滑坡隐患点和重点库岸实施了专业监测,1216处地质灾害监测点纳入了群测群防体系,初步实现了库区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和预警信息网络化管理。如今,一个由专业监测系统、群测群防系统和信息系统构成的监测预警体系已初步建成并取得了实效。三峡工程下闸蓄水一年来,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受住了蓄水、通航、发电、暴雨、洪水的考验,大大提高了库区移民工程的地质安全程度。截至目前,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已成功预警预报了秭归县千将坪等16处滑坡,使3000余人的生命和财产得到了有效保护。为了做好此次验收工作,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出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在湖北省、重庆市先后组成了6个专家组和2个巡查组。验收之前,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李烈荣分别在湖北宜昌和重庆两地向参加这次验收的专家、工作人员及参建单位负责人,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对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的重要指示和对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要批示,专门听取了湖北省、重庆市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二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国家级竣工验收准备情况的汇报,并就有关验收的具体内容向专家组提出了要求。由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国家级竣工验收组在对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主要做法、经验、体会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给予了充分肯定后,对完成的三峡库区崩滑体治理项目、塌岸防护工程予以验收通过,并要求对专家验收组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尽快改进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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