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引发地灾谁买单(附短评)浏览次数:486 发布日期:2004-08-24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庆城县规定工程建设未做地灾危险性评估引发灾害的,由建设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加强建设工程和城镇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有效预报地质灾害,甘肃省庆城县近日印发《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的通知》,开始全面推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庆城县在通知中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评估或者经评估不能建设的,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对于未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造成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庆城县国土资源部门推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不但服务了全县工程建设,而且保护了地质环境,改变了以往地质灾害工作方面轻预防、重治理的被动局面。 (樊治渊 王振峰) 短 评 这 个 规 定 好 牧 阳 有人常把地灾比作老虎,然而论数量,论危害,地灾都猛于虎。每逢汛期,地灾总会如约而至,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和无尽的伤痛。其实,地灾是可以预防的,尤其是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灾,只要事先作好评估,继而防范得当,是完全可以避免或有效掌控,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庆城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建设工程和城镇规划地灾危险性评估管理,其经验就在于从根本上断了地灾发生的危险源。我们知道,人类活动尤其是工程建议引发的地灾,危害极为严重,因为建设工程大多分布在城镇、工矿企业所在地或交通干线,这些地方人口和各种公共基础设施相对集中,一旦发生地灾,损失难以估量。近年来,因事先没做地灾评估而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崩塌等地灾,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工程建设,在全国并不鲜见。一幕幕惨剧再三提醒人们,搞工程建设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地灾危险性评估,否则就是埋“定时炸弹”,到时候不光害自己,还将害国家害人民。作为防治地灾的重要职能部门,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应该像庆城局那样,严格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主动引导和督促施工单位搞好地灾危险性评估,并积极为其配套建设治灾工程出谋划策,把人为地灾的发生率和损失降至最低。(8102-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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