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促进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浏览次数:592  发布日期:2004-08-24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宣传和贯彻落实我国环境与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大对广西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最近,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活动的主题是“防治地质灾害,建设美好家园”。此次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委员会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地质环境专家、学者、有关部门的人员及广西各大媒体的记者,组成两个调研采访组,分赴有关县、市进行调研和采访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张铭勤副厅长、李彬副厅长、厅党组纪检陆秀芝组长等领导先后参加了此次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政策法规处的领导及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专家全程参加了此次调研采访宣传报道活动。鉴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已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4年立法计划,此次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广西地质构造复杂,是一个以山地为主的省区,山地约占总面积的71%,地质环境比较脆弱,是地质灾害多发的省区之一。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及公路、铁路、水电等基础建设和矿山开采等人为工程活动的增加,诱发和加剧了地质灾害的发生,严重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严峻的地质灾害形势,广西开展的此次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中,调研采访组所到之处认真听取各地关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汇报,了解和掌握各地地质环境管理现状、地质灾害防治现状、采取的相应措施、取得的成熟工作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建议。通过深入的调研采访报道,为促进广西的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意识和防灾救灾能力,营造浓厚的地质灾害防治社会氛围,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立法提供了充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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