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高楼致民宅沉降 太原居民状告国税局

浏览次数:496  发布日期:2004-08-27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一线灾情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太原市海边街一号楼燕兴华北公司宿舍29户居民的起诉状,诉状要求被告山西省国税局对损坏原告居住的楼房恢复原状,停止损害;停止噪声污染;赔偿遮阳费。据该法院负责人称,这起案件是一起相邻损害关系纠纷案件。29户居民诉称,原告居住的太原市海边街一号楼系燕兴华北公司于1987年所建宿舍楼,1992年为防震抗震再次进行了加固。1997年5月,被告建设高层主体楼,主楼地基距原告住宅楼4.4米,处理地基时抽取地下水达半年之久。地下水位下降和该楼32层主楼的自重,造成原告居住楼(6层)的地基不均匀沉降100毫米,楼体整体结构变形倾斜26毫米,严重影响原告住宅的安全和采光,并制造了噪声。尽管被告采取了加固措施,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003年6月,经山西家豪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29户居民住宅的测量数据已接近国家危房规定。现时隔 1年,原告居住的楼房已明显倾斜,目前此楼已危在旦夕。山西省为地震高发区,原告每日都在担心楼房塌陷,严重影响了工作、学习、休息和身心健康。经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认真审查,认为29户居民起诉山西省国税局的案件属于相邻损害关系纠纷,起诉符合立案条件,目前案件已经被受理。     新华社(8193-H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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