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应充分考虑地质灾害

浏览次数:572  发布日期:2004-10-22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川渝强降雨导致的地质灾害让人始料不及。四川省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的报告称,降雨期间诱发437处地质灾害。其中预案外的多达335处,占灾害总数的 81%。“虽然政府付出了很多努力”,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姜建军说,“但面对地质灾害,我们仍然无法保证不死人,更做不到不损失财物”。据国土资源部统计,当前,地质灾害已成为造成我国人员伤亡的主要灾害。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因各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有逐年增加的趋势,1998年更是达到1753人的峰值。我国地质构造复杂、地形地貌起伏变化大,季风气候造成降雨在时空上分布不均,特别是近年来,基础设施建设大面积铺开,这些因素导致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其中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尤为频繁(其分布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4.8%),以西南、西北为最严重,年均死亡人数多达千人。姜建军呼吁,各地各级政府要“眼光放长远”,在新的城市规划和经济规划中对各种地质灾害给予充分考虑,对民众加强相关知识的普及。“过去老百姓建房盖屋要找风水先生,现在则应该找地质队员,心里有预防地质灾害这个弦,不要把住处选在泥石流沟口和斜坡上。”早在2001年,国务院就发布通知。规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过程中,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但是,此次洪灾造成巨大损失,仍然暴露出政府对这样的灾害准备不足。国土资源部网站的一篇文章称,“极具‘杀伤力’的暴雨,捅开了一些地方防灾机制的漏洞。如何提高防灾能力,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在分析目前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时发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缺乏统一规划,各自为政、工作交叉,低水平重复工作的同时留下大量空白区,造成人力、财力严重浪费;有的部门、单位及个人,不能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自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在生产活动、工程建设时不采取地质灾害预防措施,造成了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反应能力不足,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许多措施强制性不够,不能落到实处。据统计,在所有发生的地质灾害中, 80%以上的地质灾害是由于人类违背自然规律的各种工程活动造成和诱发的。2001年5月,重庆武隆县县城江北西段,由于规划选址和高切坡处理不当,造成人为诱发坍塌事故,致使79人死亡、4人受伤。姜建军认为,各地要按照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实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群策群防。虽然地质灾害存在着自然的不可抗力因素,“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在预警机制、科普宣传中多做一些工作,则可能把损失减少到更小的范围。”(摘自《中国青年报》董 伟/文)(9158-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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