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建设包括哪几方面?其具体要求是什么?

浏览次数:733  发布日期:2004-11-08  分类:规程规范/地灾防治
 地质灾害严重的县(市),当地人民政府要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过程中,进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建设,建立起群众监测网络、群专结合的预报预警系统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的防灾指挥系统。其具体要求如下:(1)监测网络建设:①监测点选定原则:a.危险性大、稳定性差、成灾概率高,灾情严重的;b.对集镇、村庄、工矿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c.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d.威胁公路、铁路、航道等重要生命线工程的;e.威胁重大基础建设工程的。②监测点的建设:根据上述原则确定需要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后,调查组应及时提出监测方案报当地政府,同时协助搞好监测点的建设.a.监测范围: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该灾害点威胁对象和可能成灾的区域,纳入监测范围。b.监测方法与要求:对当前不宜进行治理及暂时不能进行治理的隐患点,危害大的应建立简易监测为主、结合宏观地面变形观察的群测网点。c.一般采用设桩、设砂浆贴片和固定标尺进行滑坡体地面裂缝相对位移监测,并结合人工巡视滑坡体内的微地貌、地表植物和建筑物标志的各种微细变化;对危害大的隐患点,如有条件也可用视准线法测量监测点的位移变化动态;以定期巡测和汛期强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巡测一般为半月或每月1次,汛期强化监测根据降雨强度,每天或24小时值班监测。③监测网点的管理与运行:a.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与个人。被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乡、镇、村和有关单位为监测责任人,在他们的领导下,成立监测组,监测组由受危害、威胁的居民点或有关单位的群测人员组成。b.建立岗位责任制,县、乡(镇)、村应逐级签定责任书。c.调查过程中,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与培训,教会监测责任人、监测组成员和群众如何监测、如何判断灾害可能发生的各种迹象和灾情速报及有关应急防灾救灾的方法。d.监测信息反馈与处理。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测资料与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上报到市(地、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地质环境监测站)进行综合整理与分析,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或省地质环境总站)将上报的资料与信息录入省地质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e.经监测有重大险情发生时,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防灾减灾措施,同时应立即报省(区、市)、市(地、州)、县(市)政府和国土资源厅主管部门,派也专业人员赴现场协助监测和指导防灾救灾。f.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④监测数据:a.监测数据包括地质灾害点基本资料、动态变化数据、灾情等。b.所有监测数据均应以数字化形式储存在信息系统中,同时必须以纸介质形式备份保存。c.监测点必须进行简易定量监测,并须整理成有关曲线、图表等。应编制有关月报、季报和年报,同时对今后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d.监测数据应按有关程序逐级汇交。(2)群专结合的预报预警系统建设:①县(市)国土资源局归口管理和指导群众监测网络,负责监测资料与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②县(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环境职能部门应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和监测资料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地质灾害危险点,并及时向有关乡(镇)、村和矿山及重要设施管理部门发出预警通知。③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各乡镇、矿山、重要设施主管部门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全县(市)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④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活动和基层干部培训工作。(3)防灾指挥系统建设:①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行政首长负责的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②县(市)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应由县(市)政府分管县(市)长任组长,国土、计委、财政、水电、交通、民政、电信、林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③县(市)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依据省(市、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地质灾害中长期趋势分析资料和防灾预案,对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可能造成的破坏与损失作出初步评估,以指导防灾与救灾预备,提出应采取的减灾措施。④县(市)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编制县(市)地质灾害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⑤县(市)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应急避险方案,监督管理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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