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监测网络是怎样构成的?浏览次数:762 发布日期:2004-11-09 分类:规程规范/地环监测 地质环境监测网络主要由3个级别的监测网即国家级监测网、省级监测网及市(地)级监测网所组成,按监测的内容及功能又可分为地下水动态监测网、地质灾害监测网及地质环境信息网。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网是指掌握国家一级水文地质单元的地下水动态规律的国家基本网,网点的布设以国家主要农业区、经济开发区和主要城市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区域性、趋势性的研究为主,为国家的宏观决策服务。省级地质环境监测网是指在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网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控制次一级地质单元及具开发前景的地区而布设的二级监测网点,其布设以地方经济的需要为依据,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市(地)级地质环境监测网是指结合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为控制小范围监测区内地质环境的变化所布设的监测网点,是对国家级监测网及省级监测网的有效补充。地下水动态监测网是以地下水动态为主要监测内容的监测网络,可分为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网、省级地下水监测网、市(地)级地下水监测网。地质灾害监测网是指以监测各类地质灾害变化为目的而布设的监测网。按其监测的灾种可分为滑坡监测、地面沉降监测、矿区地质灾害监测、海水入分为巡回监测、示范区监测、定点监测及群测群防。地质灾害巡回监测是指每年汛期对监测区内的地质灾害多发地区、潜在的危险地段实施调查,并且对监测区已经发生重大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评价调查。地质灾害示范区监测是指选择代表性的地区及灾种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的示范区,实施以专业人员为主的专业监测,以便在今后工作中推广。地质灾害定点监测是指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或经济发展的重要地区中,对有重大隐患的地质灾害点建立专门的监视网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指通过地质灾害监测的普及宣传,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完善的灾害举报制度和渠道,使广大群众直接参与地质灾害监测的一种监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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