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叫停古生物化石经营活动浏览次数:467 发布日期:2005-05-12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遗迹/地质遗迹和化石 按照有关规定,辽宁省朝阳市33家古生物化石经营业户于近日全部停止化石经营。今后,未经过有关部门允许而经营古生物化石的,将视为违法。朝阳市是著名的古生物化石产地,特别是孔子鸟等一批珍贵古生物化石的发现,举世瞩目。依据2001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辽宁省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经过辽宁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朝阳市批准33家化石店从事古生物化石经营。几年的化石经营,对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减少古生物化石“地下”交易、扩大城市影响力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一些新问题,部分业户违反国家和辽宁省有关规定,销售不准经营的珍贵古生物化石。有的不法化石经营商与化石盗挖者相互勾结,给盗挖的古生物化石披上合法外衣,进行交易。针对化石经营暴露出的种种弊端,自去年10月起,辽宁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工商部门联合整顿化石经营市场,规定所有领取古生物化石经营许可证的业户,自当年年末起不再延续经营期限,同时暂时停办新的化石经营许可。至今年3月31日,朝阳市33家古生物化石经营业户的批准经营期限全部到期。为此,该市化石管理部门宣布,从即日起全市停止古生物化石经营活动,今后再从事化石经营活动即视为违法经营。朝阳市古生物化石市场是否能重新开放及何时开放,将按上级统一要求执行。 (刘云辉)(5-4113-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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