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调查显示:珠三角水环境质量堪忧

浏览次数:642  发布日期:2007-03-23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
记者孙宇浩报道,地下水污染调查结果表明:珠三角水环境质量堪忧,地下水局部污染严重。为此专家建议,加强对地下水污染的监测,做好预警预报工作。这是记者日前从2006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专题研究”报告中获悉的。据了解,“珠江三角洲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专题研究”项目是由中国地调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所负责实施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濒临南海,毗邻港澳,行政辖域上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佛山市和惠州市的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的市区及高要市、四会市,陆地总面积41698平方千米,占广东省国土面积的23.2%。珠江三角洲中心区面积约1万平方千米。根据新一轮地下水资源评价成果显示,珠江三角洲地区地下水资源总量为168.41×108立方米。已完成的“珠江三角洲经济区1:25万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在城市群周边地带圈定了24处潜力较大的、可作为集中供水的城镇地下水水源地。目前,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地表水供水为主,地下水供水约占总用水量的10%以下。“珠江三角洲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专题研究”为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示范项目,项目组在2005年形成的一套比较系统可靠的取样、存放、送样技术要求的基础上,2006年开展了区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全面完成了1:25万和1:5万调查区的调查工作,布设重点区控制点605个,1:25万调查区控制点114个;简易抽水实验81组;取无机水样173组,取有机水、土样156组;现场测试数据450组。同时,项目组还重点围绕包括广州、佛山、东莞三市的2500平方千米展开了1:5万精度的地下水污染调查取样以及分析研究工作,并系统地总结了城市区及河网发育平原区地下水污染调查方法。通过调查,项目组对珠江三角洲地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及其与该区经济发展,特别是与城市化等人类活动的相互关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近20年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水循环已发生较大变化,产生了各种水环境问题。特别是地表水体大面积减少,水资源集中开发利用量剧增,工业三废、城市污水和垃圾排(堆)放无序,导致水环境污染严重,已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同时地下水污染调查结果表明,区域地下水质量总体背景状况不佳,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局部又出现严重污染。特别是工业园区和小型污染河流两侧较严重。尤其是城市污水排放沟渠及两侧影响带、垃圾堆放区、农业污灌区等需要进行重点调查;石油化工企业及储存库成为有机物的重要污染场所等已在调查中圈出范围,需重点采样。微量有机污染在较大范围有检出。据了解,珠江三角洲地区地下水质量除沿海区受海陆交互沉积作用影响外,总体质量呈下降趋势。地下水监测表明:珠江三角洲中心区地下水水质受海水影响,矿化度较高,属C1-Na型咸水。广州、佛山、勒流、江门一线以东矿化度>1克/升,向南渐增,番禺万倾沙、中山黄圃、顺德北窖-水口、新会礼乐-大鳌、珠海南屏等地矿化度>10克/升,高者可达19克/升~22克/升。通过对丘陵区调查和无机分析数据的研究,发现超标物分布有一定的区域分布规律性,地质背景是影响丘陵区超标物质种类的主要因素之一,人为污染影响相对较小;丘陵区地下水普遍偏酸,超标污染物质种类分布与酸雨及丘陵区自然条件(如腐殖酸入渗、地质现象等)有关。另外,项目组2005年在对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调查时,检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地下水污染已呈现一定的区域分布特征,且与地表污染相对应。主要为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分布的地区主要是广州、佛山的工业园区及东莞的南部地区。大多数水源地是安全的,少量或局部已有污染发生,特别是广花盆地水源地的局部已发生污染。为此项目组建议,防治水污染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始终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应该在查明污染源、污染途径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地下水系统结构特点,进行区划,分区予以保护;通过调查评价,结合地下水与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开展有限目标指导下的示范工程推广;在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对地下水污染的监测,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同时制定相应法规予以保证,加大宣传,为该区的饮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决策技术保障。(2007.3.17,中国矿业报,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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