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灾防治方案实施浏览次数:629 发布日期:2005-06-29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对伊犁谷地等重点区域提出具体防治措施记者李萍、通讯员戚莓报道,新疆国土资源厅拟定的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近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方案对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进行了总结和评价。数据显示,去年全国自治区共发生一定规模的地质灾害98起,起造成1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09万元;与上年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增加了48起,人员伤亡减少了15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了1643.13万元。去年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3起,避免了111人伤亡和98.37万地的直接经济损失。方案预测今年地质灾害仍以伊犁谷地为重点发生区域。针对新源县则克台萨依滑坡—泥石流堆积形成的堰塞湖等14处重要地灾隐患点(段),该厅提出了具体的防治措施,要求当地党委、政府统一安排,依照该方案提出的预防要求,对受地家威胁的居民和牧民全部搬迁,未搬迁前做好预警预报工作。据了解,新疆自4月5月开始用汉、维吾尔、蒙、哈萨克和塔吉克等语言,通过广播和电视媒体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以来,已成功预防和避让地质灾害20余起,近50余人成功避险。 (5-6011-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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