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资源县排查小水电地灾隐患

浏览次数:465  发布日期:2005-08-08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要求各水电站建立防灾责任制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向各乡镇发出关于加强全县小水电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已建和在建小水电站立即开展电站引水明渠、隧洞、前池、压力管及厂房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汇报,并迅速做好预防和治理工作。该县同时要求,各小水电站务必建立健全防治地制裁灾害的长效机制,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防范,严格按规定做好地质危险性评估工作。通知要求各乡镇责令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小水电站严加防范、及时治理。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在建小水电站的安全监管,县督查办将组织县国土资源局、小水电办对全县小水电站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导致地质灾害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惩处。据悉,资源县已建和在建的小水电站近100座,引水渠、隧洞大多建在高山陡坡上,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极易诱发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山坡下的村庄和道路造成极大威胁。              (黄 和)(5-7262-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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