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探查研究》项目获通过浏览次数:671 发布日期:2005-08-12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 记者原二军报道,7月20日,由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主持的《典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探查研究》项目经专家评审后获得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参加了会议并发表讲话。《典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探查研究》是以“典型区域、典型调查类型、典型污染物”的土壤环境安全问题研究为主要目标,调查范围涉及广、江苏、浙江、河北和辽宁5个省,覆盖我国最具代表性的经济快速发展地区——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的项目。该项目经过3年努力,已经达到了预期研究目标,取得了大量调查和研究成果,为认识当前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发展态势提供了第一手数据。张力军在评审会上对项目完成表示祝贺。他说,近20年来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最大的时期,也是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最为严重的时期。为解清楚土壤环境状况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张力军指出,当前我国土壤污染管理面临着以下主要问题。首先是缺乏土壤污染方面的基础性调查工作,造成对我国土壤污染状况不表,成因不明,防治工作无从下手;其次,我国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国家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包括法律法规与管理体系、标准体系、监测监控体系、土壤环境科研投入不足,在土壤环境保护的基础理论研究、技术规范、污染控制技术开发等方面总体上落后于国外先进国家;第四,对土壤环境保护认识不足,公众意识薄弱,导致土壤环境保护和管理不力。张力军强调,针对我国土壤污染管理方面存在的实际情况,我们应该从土壤污染调查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系统的工作。一要开展全国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二要加强科学研究,强化技术支持。三是要建立和完善标准和法规体系。应借鉴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的经验,抓紧制订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修订土壤环境保护标准,制订完善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四是加强管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宣传和科普工作,提高公众意识,鼓励公众参与土壤环境保护。张力军最后表示,《典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探查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及对策将为开展全国性土壤调查提供科学依据,希望专家们提出有关建立完善技术规范体系所需要继续开展大规模土壤污染调查和相关工作提供更全面的技术指导。 (5-7211-H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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