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强化国土资源环境管理

浏览次数:534  发布日期:2005-09-06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
 安世远近年来,青海省把加强环境监管纳入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事项,从环保部门严把矿权和土地权证发放做起,提高国土资源环境管理水平。青海省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一是在审批发放矿业权证时充分征求环保部门的意见,对不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不予办证。二是在矿产资源规划中严格划定禁采区及限制开采区。三是圈定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并禁止办理粘土、矿石采矿证。四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争取1500万元资金对江河源头的称多县扎朵金矿等地的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完成治理恢复面积199万平方米。五是重视耕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严格控制土地开发。2005年,全省涉及整理面积将达到9882公顷,整理后可新增耕地面积1387公顷。(5-8183-H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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