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新的沉降区出现

浏览次数:528  发布日期:2005-09-28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徐 峙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控制地面沉降学术研讨会上,有专家称,目前我国95个城市发生沉降,面积达9万平方公里。这个数据意味着,我国近1%的国土都面临着陆沉之虞,也意味着,我国的地面沉降正在蔓延。为什么老的沉降区还没治理好,新的沉降区又不断出现呢?正如专家指出的那样,地面沉降有着地质环境和人类活动两方面的因素,人为因素则是关键的诱导因至少。在城镇开发、建设时,不依据建设区的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状况来确定城镇发展规模和方式,在做城市规划时只有地面规划,没有对地下空间、对水资源的科学规划和配置方案,是导致新的沉降区不断出现的关键所在。同时,在防治地面沉降时只关注城市中心,而忽略周边地区地下水的状况和地质条件,是地面沉降不断从旧的沉降中心向周边蔓延的主要原因。要控制这种蔓延的势头,国家有关部门需要从整体上作一些宏观规划和部署。针对新开发建设的区域,应该在建设之初就做好各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拿出合理的资源开发、配置方案,确定地下水、地表水的支配使用方式,而不能先盲目建设,等引发地面沉降时再进行治理。一方面,要把城市的水文地质条件弄清楚,另一方面,对水资源要有系统的、科学的规划方案。在此基础上,进行分区、分条件的管理,有重点、有层次地进行。这是防治地面沉降的根本。地质专家已经指出了我国容易发生地面沉降的区域,据此,政府应该重新审视这些区域的发展战略。比如,塘沽地区目前已经成为新的沉降中心,但它同时又是下一步的发展重点,这种矛盾的解决,就需要有关部门的理性分析和思考。地面沉降的防治需要各省区的联合行动,这就需要国家从整体上予以协调,在治理旧的沉降区的时候,对其周边易沉降的区域进行预防。                                                (5-9032-DK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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