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全面开征水资源费浏览次数:524 发布日期:2005-10-08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形成水价调节机制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云南省将全面开征水资源费,逐步形成水价调节机制,推动节水型社会的形成,引导居民用水、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自觉调整用水数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云南省虽然水资源丰富,但由于降水的时空分布不均匀,导致季节性缺水比较突出。为了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云南省于去年7月起对电力企业全面征收水资源费。截至去年底,全省已有360多家电力企业共缴纳水资源费10252万元。在此基础上,云南省决定今年全面推行水价改革,除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原则上暂不征收水资源费外,其余未开征的地区和行业将尽快依法开征水资源费。进一步调整提高城市生活用水、工业行业用水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对水利工程供给农业用水的价格,逐步调整到保本水平,对供给非农业用水的价格,尽快调整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水平。针对当前地下水开采多头审批、无序失控的状况,云南省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地下水特别是城市地下水开采的调控,规范地下水开采的审批管理。与此同时,云南省加快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已经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在调整供水价格时,优先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保本并有合理盈利的水平。(浦琼尤 陈明昆)(5-9205-K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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