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刻不容缓浏览次数:534 发布日期:2005-10-17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 原国家林业局局长 王志宝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其中湿地与森林构成了陆地两大生态系统的主体。我国是湿地资源比较丰富的国家,湿地面积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 湿地的重要生态地位湿地是丰富的自然资源,可以为经济建设和人们的生活提供多样的物质原料,湿地也是最具活力的生态系统,对生态而言,湿地主要功能有以下几个方面:保护生物和遗传多样性。湿地生态系统结构的复杂性和稳定性,决定了它是生物演替的湿床和遗传基因库。湿地不但为水生动物、水生植物提供了优良的生存场所,也为多种珍稀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特别是水禽提供了必须的栖息、迁徙、越冬和繁殖场所。可以说,没有保存完好的湿地,许多野生动植物将无法完成其生命周期,湿地生物多样性将失去存在的条件。因此,湿地又当之无愧地被自然称为“物种基因库”。调节气候。导致全球气温变暖的主要原因是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过多。湿地由于其特殊的生态特性,在植物生长、促淤造陆等生态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无机碳和有机碳。这是由于湿地环境中的策生物活动弱,土壤吸收和释放二氧化碳十分缓慢,形成了富含有机质的湿地土壤和泥炭层,起到了固碳作用。而且,湿地的水分蒸发和植被叶面的水分蒸腾,使得湿地和大气之间不断进行能量和物质交换,对周边地区的气候调节具有明显的作用。维持了清洁的淡水资源。首先,湿地储存了淡水资源。湿地是地球上淡水的主要蓄积地,储存在沼泽、河流、湖泊和水库等湿地中的大量淡水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其次,湿地维护了淡水资源的清洁。湿地具有很强的降解污染功能,许多湿地动物、植物、微生物通过物理过滤、生物吸收和化学合成与分解等,把人类排入湖泊、河流、沼泽地等湿地的有毒有害物质转化为无毒无害甚至有益的物质。当然,湿地净化水质的功能必须在其承载能力之内。 湿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1992年我国加入《湿地公约》以来,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从总体看,自然湿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趋势还未得到根本遏制。围垦和开发湿地问题严峻,致使湿地面积不断减少。由于人们对湿地生态地位认识不高,湿地长期被视为荒地,在历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中首当其冲的被大量围垦、破坏。黑龙江三江平原湿地曾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沼泽湿地,历经多次开发,湿地面积已由建国初期的500多万公顷减至现在的113万公顷。近二十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我国沿海滩涂湿地面积已减少约50%。湿地面积减少和严重污染,造成湿地生物多样性衰退。据2000年环境公报,中国7大重点流域的干流只有57.7%的断面满足3类水质要求,13.8%的断面属于5类水质,尤其是辽河、海河、淮河污染更为严重,仅淮河流域的16条主要支流就有一半以上河段水质超过国家5类标准。据调查,全国40%以上的湿地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致使大量的陆生动物、水生动物、水生植物失去了生存条件而减少,甚至濒临灭绝。湿地用水考虑不足,破坏了湿地生态系统。长期以来水资源供给主要以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为主,对湿地用水缺乏合理规划,造成湿地大面积减少。例如,由于黑河上游农业大水漫灌,截流用水,致使下游西居延海1961年干涸,东居延海1992年干涸,流域内胡杨林减少54%,沙枣林减少54.6%,红柳林减少33%,居延海及其周边已成为我国特大沙尘暴沙源地之一,同样情况在塔里木河也严重存在。强化湿地保护管理的建议从保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宣传力度。湿地保护事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为此建议:各方紧密配合,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工具和手段,向领导宣传,向群众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加强湿地保护的认识,提高全民参与湿地保护的积极性。组织实施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进一步加大对湿地保护和恢复的支持力度。当前,国家已经组织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草原治理等一系列保护和发展林草植被的生态工程,但是,与森林生态系统同样重要的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工程,还没有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之中。为此建议,国家应早日批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将其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解决长期以来湿地保护管理无专门投入的问题。建立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依法保护管理湿地。当前,有关部门在总结多年来湿地保护、恢复和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湿地立法方面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湿地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此建议,应把湿地立法列入国家立法计划,争取早日出台《湿地保护条例》,待条件成熟时,可制定和颁布《湿地保护法》。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提高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是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湿地保护丰富多样的自然属性和管理涉及面广的社会属性决定了湿地管理难度大、任务重。但是,当前湿地保护没有专门机构,人员短缺,设施装备薄弱,已成为加强湿地保护的重要制约因素。为此建议:尽快建立并完善湿地保护管理的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和设施建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湿地保护事业的需要。 (5-9133-H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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