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已毁山体调查

浏览次数:544  发布日期:2005-11-02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记者李现文、通讯员杨丹娅报道,为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的总体部署,近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决定对全省城市周边及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已毁山体的现状进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山东省城市周边和高速公路两侧已毁山体治理专项规划》。山东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加快生态省建设的意见》中,要求全省各地争取利用3年的时间,使城市周边和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70%以上的已毁山体得到治理。在通知中省厅要求各市对包括市、县(市、区)的城市规划区内,以及距离城市规划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或铁路2000米内可视范围的已毁山体现状进行调查。通知指出,已毁山体现状调查是编制治理专项规划的基础资料,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重视这项调查,采用GPS定位的方法进行现场调查,按时提交有关调查资料。据悉,10月12日省厅将在济南召开专题座谈会,届时各地将提交调查成果资料。                                 (5-9294-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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