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强化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

浏览次数:617  发布日期:2005-11-30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温州市在应急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实际,温州市于2004年制定了《温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并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各县(市、区)全部编制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乡、镇人民政府也编制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对存在较大险情的地质灾害点,编制单点防灾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险情或灾情,按预案规定的措施予以处置。——建立了全市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指挥系统由市、县两级尚未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各级指挥部下设应急分队,同时明确了各级应急机构的职责和要求。——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实施。一旦发生险情或灾情,接报后按预案规定,根据灾情的轻重等级,立即派出应急专家调查组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进行应急调查,提出应急措施和意见或建议,处置险情、灾情。在台风暴雨期间,服从市防汛指挥间的统一指挥,作为分指挥部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一是启动预案,二是立即组织专家调查组就地待命,三是指挥部开展指挥调度,四是组成若干个工作组到各地指导检查。近年来,由于强化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温州市已发现的地质灾害点发生的灾害事件中没有一人伤亡。今年前三次台风期间共成功避让200多人,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了人员伤亡。 (5-11143-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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