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上调自备井污水处理费

浏览次数:550  发布日期:2005-12-06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从11月1日起,新疆乌鲁木齐市自备井(地下水)取水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将由0.2元调至0.6元,重点水利建设投资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不变。据悉,目前乌鲁木齐市城市供水管网覆盖率已达90%左右,但因自来水费用较高,大部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仍在使用自备井,包括工业、生活、高业、绿化、环卫、消防等,导致该市地下水水位下降,水质变差。乌鲁木齐市水务监察支队水保水资源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上调自备井污水处理费是全国推进水价改革的一项内容,该费用调整后将使污水处理费标准达到保本微利,确保水资源良性循环、合理利用。 (杨春雨)(5-11156-H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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