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增投三亿元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浏览次数:517 发布日期:2006-02-07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记者赵凡报道,记者刚刚从国土资源部环境司了解到,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近日下达2005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通知表明,与往年相比,国家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上的经费增加了3亿多元。中央财政将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的资金总数为8.4931亿元。其中,7.5331亿元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9600万元用于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而2004年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经费是4亿多元。国土资源部环境司有关人士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经费支持的重点有三个: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西部地区以及资源枯竭地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经开展相关工作并且具有示范效应和典型意义的矿山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国家现行政策重点支持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将实现三个目标,即消灭或尽量减少矿区存在的威胁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隐患;基本恢复矿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绿色矿山”;充分利用社会各种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投资多元化,解决生产矿山的无废开采与废弃矿山(物)的综合开发利用。 (6-01141-DK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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