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地热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管理现状及政策研究专题调研工作浏览次数:599 发布日期:2006-03-16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2月24日,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土环境资源厅)开展地热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管理现状及政策研究专题调研工作。通知说,地热是矿产资源中为数不多的可再生清洁能源之一,世界各国对地热能的开发越来越重视。根据国务院领导和部领导指示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的监督管理,促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经研究,决定对全国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等管理现状及政策研究开展调研工作。通知指出,本次调研的主要任务是:分析研究地热资源基本状况、分布规律;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对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和前景综合分析,提出地热资源可持续利用、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及鼓励政策等对策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1.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包括地热资源状况、地热井、地热田情况、开发利用总量、开发利用方式、用途及成本效益分析等); 2.地热资源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地热资源税费征收、管理机构设置、探矿权和采矿权设置与审批等); 3.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温泉之乡建设情况(包括取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进一步的工作安排等); 4.地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对策与政策建议等。 通知说,各省(区、市)要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内的调研工作,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的调研工作。部调研组由环境司、法规司、规划司、开发司、储量司、勘查司、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北京地热处、天津地热处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和重点地区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通知说,部调研组将在3月份到北京、天津、河北、广东、云南、陕西开展现场调研工作,请有关单位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提供有关调研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各省(区、市)请于2006年3月25日前完成调研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有关调研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国土资源部环境司。 (本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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