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决定》的国土资源看点

浏览次数:434  发布日期:2006-03-17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
 宋  禾2月14日新华社授权发布《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环保决定》提出了我国未来五年和十五年环境保护的目标:到2010年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环保决定》中有很多内容与国土资源管理密切相关,应予以关注。国土生态系统现状严峻《环保决定》指出,我国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严峻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土壤污染面积扩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剧,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生态环境治理列入国家环保目标《环保决定》提出,到2010年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要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其中包括,全国地表水水质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好转,草原退化趋势有所控制,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面积有所增加,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及污染趋势减缓,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发展循环经济,推行规划环评《环保决定》指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各项发燕尾服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快制定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建设。《环保决定》强调,要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各类开发建设规划必须依照国家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环保决定》提出,要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完善环保协调机制,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环保决定》要求,要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建设、国土、水利、受精、林业、海洋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坚持因地制宜,重视自然恢复;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天然草原植被恢复、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防治石漠化等生态治理工程;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对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和开展旅游或者违规采矿造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查处。对各类工业开发区达不到环境质量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审批用地《环保决定》指出,要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审批用地,并停止信贷,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或者依法取缔。《环保决定》明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对生态治理工程实行充分论证和后评估。(6-02234-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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