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企业造成江河污染将被严究浏览次数:575 发布日期:2006-04-20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近日向媒体通报,2006年第一轮针对江河水域污染企业的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企业,环保总局将按刚刚出台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月7日,环保总局宣布对11家布设在江河边的高污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0个投资约290亿元的违反“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进行了查处,并对布设在江河水域价值4500亿元的石化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价。这是松花江事件后环保总局开展的第一个全国性的执法行动。此次行动是为了迅速遏制环境安全事件的多发势头、消除环境隐患、保护公众安全。潘岳说,此次行动引起了地方政府、地方环保部门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挂牌督办的11家布设在江河水域的问题企业已基本完成了整改。其中河北邢台钢铁公司基本完成整改任务,湖南株洲化工集团等10家企业编制上报了整改方案。此外,10个违反“三同时”制度项目的建设单位也按照环保总局的要求正在进行整改,有的项目已基本整改完毕。潘岳表示,绝不容许环保总局挂牌督办的企业在此次整改中蒙混过关、敷衍了事。对上报整改方案的挂牌督办企业,如有“报而不改,改而无效”者,环保总局将组织现场督察,公开曝光,并将依据监察部新出台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向全社会公开。(黄劭阗)(6-0406·C1-K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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