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全面展开浏览次数:658 发布日期:2006-05-11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突出致癌致突变致畸变污染物调查记者刘信、通讯员李凯报道,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即将全面展开。项目组织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已编制完成《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规范》,并举办了相关培训,以指导、规范这项工作。目前,其试点项目珠江三角洲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启动于2005年,旨在为国家供水安全提供公正、科学的数据。其基本任务是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调查我国主要地下水开发区和具有开发前景地区的地下水水质与污染状况,进行地下水质量、地下水污染、地下水系统防污性能评价,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和保护区划,建立地下水水质和污染空间数据库,提出地下水水质与污染动态监测网优化方案。据介绍,这项工作将优先安排东部人口密集区、重要经济区(带)和省会城市,重点开展饮用水源地及其周围地区的调查,工作范围覆盖平原(盆地)区域。不同以往的是,这次工作将突出有机污染物尤其是“三致”(致癌、致突变、致畸变)污染物的调查评价。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的工作部署,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第一阶段将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黄淮海平原、松辽平原等地区及31个省会城市开展工作,开展1:5万调查约10万平方公里、1:25万调查约70万平方公里,完成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和保护区划。第二阶段开展中西部主要城市、主要平原(盆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完成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和保护区划,建立全国地下水水质与污染预警系统。 (6-04251-DK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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