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严查矿山尾矿库安全隐患浏览次数:508 发布日期:2006-06-06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前要求,全省各地及相关企业要全面排查矿山尾矿库安全隐患,避免再次发生伤亡事故。陕西省安监局要求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组织有关部门和县区安监机构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及尾矿库逐一进一步安全检查。各有关企业,特别是有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全面自查,对矿井、尾矿库、炸药库、露天矿边坡、矿区道路、通信、电力等建筑物和地质结构复杂,可能或经常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部位,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有重大险情的尾矿库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防范和监控,避免发生伤亡事故。对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尾矿库,要先停止排放,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经整改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对严重危及下游居民安全的尾矿库,要立即组织居民撤离危险区;对危库、险库、病库要求停止排放,隐患不排除不得恢复生产。(陈昌奇 杨一苗)(6-0511·C1-K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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