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发出紧急通知:贯彻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加强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浏览次数:687  发布日期:2006-06-14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记者赵凡报道,6月8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要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特殊措施,切实部署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全面排查,群测群防,不留死角。通知要求,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报信息。要在开展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基础上,克服一切困难,迅速组织地质灾害多发县(市),与气象、水利、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通过电视、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将防灾信息发送至基层防灾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以便迅速采取相庆的防灾措施。对已查清的隐患点,要加强监测,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要落实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立即对降雨较多地区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救灾物资储备到位,交通、通信畅通,防灾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对危害大的隐患点,要制定专项防灾应急预案,积极协助地方政府把责任、任务、措施落实到单位和人头。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及时启动预案,落实防灾避让措施,主动防灾减灾。如遇因强降雨引发并难以判断的险情,应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政府汇报,落实必要的应急资金,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要全面排查,群测群防,不留死角。要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地方政府,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一次详细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和群测群防体系。对经排查发现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将防灾明白卡发放至灾害威胁范围内的每家每户。对特大型和大型隐患点,还要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在有强降雨发生的时段,危险区内要禁止一切人员进入。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对强降雨和洪水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山坡下、沟口旁的居民点,每处都要有人负责巡查,绝对不留死角。突出重点,加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了确保三峡工程156米安全蓄水和库区度汛安全,湖北、重庆两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应搬迁而尚未搬迁的群众以及1216处监测点逐一检查。治理工程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出现险情而未搬迁的要立即组织搬迁,要保证每处隐患点都有人监测,有人值守,有人负责。对正在施工的三期应急治理项目,要切实做好防汛工作,保工期、保质量、保安全。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抓紧开工,防止因降雨延误工期,影响156米蓄水。对于监测预警的1897处崩塌滑坡和塌岸,应根据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迅速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库区非工程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也要按照上述各项要求,抓好防灾措施的落实,确保库区平安。要加强部门合作,共同防治地质灾害。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多发区内学校的防灾工作;配合交通(铁路、公路、航运)、建设、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做好交通沿线、城建区、旅游区(点)、矿区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配合民政等有关部门,落实防灾预案的保障措施,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据悉,国土资源部将在6月中下旬陆续派出工作组,检查各地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并于6月底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汇报会。(2006.06.09《中国国土资源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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