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重点监测128个地灾隐患点

浏览次数:670  发布日期:2006-06-21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要求各级政府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地灾危险区开展防灾工作记者关伟报道,5月29日,黑龙江省召开汛期地灾防治电视电话会议,将全省128个地灾隐患点列为重点监测对象,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积极做好防灾工作。据省气象中心预测,今年夏季,大兴安岭、黑河、伊春、鹤岗、杜丹江等地降水量比往年多,而这些地区属于地灾高发区,如遇强降雨,极易发生突发性地灾。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在已建立巡查、值班和速报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以下七项制度:一是派驻制度。每逢强降雨来临之前,要向地宵危险区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协县地方政府开展防灾工作,直至警报解除。二是监测制度。各监测网点必须落实监测人员,不同灾害点要施行不同的监测方法,认真做监测记录。三是检查制度。汛前组织检查各市、县、乡镇的灾防御情况,汛期要加强巡查和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险情。四是修编制度。汛前要修编完善市、县地灾防治方案和重要地灾隐患点应急预案。五是宣传培训制度。市、县政府汛前要组织召开地灾防治培训班,同时派技术人员深入乡镇开展防灾培训。六是档案管理制度。对各项基础资料及时分类,分年度建档管理。七是信息反馈制度。包括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和地灾点动态信息反馈。(2006.06.02《中国国土资源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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