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基本情况表

浏览次数:583  发布日期:2006-07-19  分类:各省动态
监测机构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电子信箱: xjdzhjjcy@vip.163.com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2号深圳城十楼邮政编码: 830000电话: 0991-4816271传真:0661- 4831260主要负责人: 魏文慧: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 弓小平:院长(院党总支副书记)总工程师:李和生:副院长(负责技术)联系人:     姜越电话及电子信箱: 0991-4831021网站: 单位基本情况1,单位隶属关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是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承担全疆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2,单位内设机构依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文件,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三定方案”》的通知(新国土资办发[2001]388号)并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附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批复》(新机编字[2001]46号)文精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内部下设院(党)办、总工办、地质环境监测科、地下水动态监测科、地质环境信息工作站、乌鲁木齐地质环境监测站、吐鲁番地质环境监测站等七个机构。3,单位人员情况现有职工人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现有职工53人,其中:男性职工27人,占全院职工总数的50.94%;女性职工26人占全院职工总数的49.06%。人员年龄结构:35岁以下人员16人,占职工总数的30.19%;36岁至40 岁人员7人,占职工总数的13.21%;41岁至45岁16人,占职工总数的30.19%;46-50岁人员8人,占职工总数的15.09%;50岁以上人员6人,占职工总数的11.32%。学历结构:全院53名职工中有大专学历以上人员44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22人,大专学历20人)占院在编职工人数的83.02%;中专学历人员2人,占院在编职工人数的3.77%;高中及中技学历人员5人,占院在编职工人数的9.44%;初中学历以下2人,占院在编职工人数的3.77%。技术人员情况:全院现有53位职工中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1人,占院在编职工人数的77.36%;技术人员中获高级专业职称人员16人,占院技术人员的39.02%;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3人,占院技术人员的31.71%;其他12人,占院技术人员的29.27%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工程技术人员36人,占院技术人员41人的87.81%;经济类专业技术人员5人,占院技术人员的12.19%。专业结构:水工环境地质专业31人,测绘1人,计算机3人,其他7人。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工程师16人、工程师9人、助理工程师10人、经济师2人、会计师2人、其它2人。4,单位主要设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拥有设备仪器百余台件,其中,汽车4台、各式电脑51台、GPS卫星定位仪10部、数码照相机12个、摄像机机5台、计算机图像处理系统及 网络管理系统1套、大型绘图仪图像扫描仪5台、文字及图像打印设备近20余台,其它设备数十台件。<5,主要工作范围及特长等>工作范围:编制和实施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规划、计划;承担和指导全疆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业务、为自治区政府提出地质灾害预警工程的设置建议,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调查研究和评价、全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承担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矿产压覆资源储量评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汛期地质灾害检查和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编制自治区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组织实施全疆地质环境调查、勘查、评价和重要地质灾害、地下水动态及地下水环境监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拟定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程、技术要求;建立和管理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业务特长:地质灾害预警、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地下水动态及地下水环境监测、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矿产压覆资源储量评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制。以往工作业绩1999年至今,我院先后组织并承担完成了上百个个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涉及新疆伊犁地区地质灾害勘查、新疆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新疆1:50万区域地质环境调查、新疆矿山生态地质环境调查、新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疆地下水资源评价、新疆伊犁地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内容。  2003年以来,先后有3个地质项目获自治区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个项目获自治区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个项目获自治区国土资源成果奖优秀奖;2个项目获自治区国土资源成果奖二等奖;3个获自治区国土资源成果奖三等奖 持有资质证书截至到2006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荣获各类资质7个(其中,获国土资源部批准的5个,获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批准的2个),其中: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资质等级[甲级])证书编号:国土资[环]勘资字第(3100313)号,发证日期:2002年6月30日。业务范围:[主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和评价。蒹营:与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与评价]2、地质勘查资质(资质等级[甲级]),证书编号(6520051110035)号,发证日期:2005年12月。业务范围:甲级[ 水文、工程、环境地质 ];丙级[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资质]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甲级])证书编号:国土资[环]监资字第(304100)号,发证日期:2003年9月10日。业务范围:[主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蒹营:与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岩土工程监理]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等级[甲级])证书编号:国土资地灾评资字第(2005131001)号,发证日期:2005年11月。5、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资质等级[丙级])证书编号:新国土资地灾设资字第(20053331001)号,发证日期:2006年4月20日。业务范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业务]6、安全资质证书 [证书号:TY安资字06年第232号],营业执照号码:165000070599,发证日期: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2006年4月4日。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证[证号:2006塔油准字第(2426)号(分类编号:JJ008号)],发证日期:2006年4月5日、首次发证日期2005年8月5日。 其它内容 一、新疆地质环境监测院的性质职责任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环境监测院是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承担全疆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1、承担编制和实施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规划、计划;参与编制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2、承担和指导全疆地质环境动态监测。通报、预报和年报工作。3、负责提出地质灾害预警工程的设置建议,承担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调查研究和评价;指导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承担、指导全区地质环境、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建设移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检查和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编制自治区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4、拟定自治区地环境监测工作规程、技术要求和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对策建议。5、建立和管理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指导各地、州、市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承担全疆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的接受、汇总、分析和处理,向厅提供各类监测成果。6、管理直属监测站,指导和监督各监测站的技术业务工作。7、开展地质环境监测的技术培训、交流与合作。8、承办厅交办的其他事项。二、质量管理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我院十分重视质量管理工作,在质量管理工作中恳下大功夫,2004年我院获CB/T19001-2000(ibtISO9001:2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使我院的质量管理工作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近几年获得的荣誉1、 2004年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贯标,荣获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单位:中国新时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心)。2、2005年诚信评估荣获“自治区AAA级诚信单位”称号。3、2005年我院通过自治区文明委三年届满复验,被自治区文明委再次命名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4、获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2005年度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5、获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治安模范单位”荣誉称号。6、获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授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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