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对重要地灾隐患点实施群众三年搬迁计划

浏览次数:680  发布日期:2006-08-04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搬迁计划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日前,浙江省温岭市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要求对列入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重要隐患点,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全面实施三年搬迁计划。方案将大溪镇毛竹下村滑坡等28个地质灾害点列入年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同时要求加大地质灾害重要隐患点群众搬迁力度,使危险区的群众远离地灾威胁。对列入重点防范的重要隐患点,要加大监测预警力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搬迁避让。温岭市要求设立市地质灾害防治专项金,通过使用矿山治理备用金以及采矿权出让等筹措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交通部门负责重要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旅游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市属中型水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规划选址项目,由建设规划部门进行严格限制。(实  云  蔡颖颖)(2006.7.17  中国国土资源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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