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地勘资质登记发证1623个浏览次数:674 发布日期:2006-08-10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其中,国有地勘单位取得1129个,占67.2%记者于德福报道,记者日前从国土资源部地勘司获悉,至今年6月底,我国首次进行的地勘资质注册登记工作已全面结束,共登记发证1623个,其中,国有地勘单位1129个,占67.2%。今后地勘资质的注册登记工作转入日常受理程序。以此为标志,我国地勘查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已确立。2005年5月至2006年6月,国土资源根据《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和《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在此前抽样调查、测算和试点的基础上,正式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地质勘查资源注册登记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按照两个文件及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精心组织和认真实施注册登记工作。在这次注册登记中,国土资源部共收到申请1708个,受理与核定申请1679个,准予登记发证1623个,不予注册登记56个。其中,国有地勘单位取得1129个,占67.2%,取得1项以上甲级资质单位有762个,占67.5%;取得1项以上乙级资质的单位有184个,占16.3%;取得1项上丙级资质的单位有183个,占16.2%。在1623个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中,共核定固体矿产勘查、勘查工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液体矿产勘查、地球化学勘查、区域地质调查、遥感地质勘查、气体矿产勘查、选冶加工试验、海洋地质调查、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等13个资质类别甲、乙、丙级资质共5422个。甲、乙、丙级资质分别占29.5%,31.7%和38.8%。国有地勘单位的资质4473个,其甲、乙、丙级资质的比例为33.7%、33.8%和32.5%。这表明,到目前国有地质单位仍是我国地质勘查主力军。据悉,许多地勘单位为了能获得比较市制资质,都纷纷加大了人才引进和先进设备的购进,不同程度地对所属地勘队伍进行改革和重组。在注册登记中,各申请人纷纷组织力量,花大力气对本单位的技术人员、设备、资产等进行了认真清查与核实,既为申请地勘资质提供了比较翔实和准确地申请材料,又为单位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通过注册登记工作,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基本掌握了地勘单位的家底和勘查能力,既有利于地勘资质监督管理,又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决策依据。 (2006.7.22 地质勘查导报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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