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查明重要地质遗迹140处

浏览次数:619  发布日期:2006-08-11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遗迹/地质遗迹和化石
专家建议从健全法规、理顺体制等方面加大保护力度记者赵应繁报道,记者近日从湖北省地矿局了解到,湖北省目前已基本查明的重要地质遗迹达140处。据全国地质学会科普委员会委员李正琪介绍,众多的地质遗迹是湖北省的资源优势,但随着地质遗迹的开发和旅游业的兴起,地质遗迹保护成为一个新课题。目前,湖北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开发和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加强地质遗迹保护,李正琪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地质遗迹的作用和保护意义等,在此基础上制定规划和有力措施,把保护地质遗迹纳入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日程。二是健全法规制度。从目前情况看,地质遗迹保护尚存在法规不健全、界限不分明,处罚尺度难掌握等问题。此外,只有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两类列入了法律保护范畴。近年来在地质遗迹处“寻宝”的人越来越多,保护难度越来越大,急需有关部门尽快立法,制定规章,为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三是理顺管理体系。李正琪建议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适当引入社会资金,借鉴“领养”熊猫、大树等方式,开辟多途径的地质遗迹保护之路。                            (2006.7.26  中国国土资源报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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