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集中治理饮用水源地浏览次数:613 发布日期:2006-08-15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整治任务未完成不得评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近日正式启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据了解,此次行动将以保护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消除企业环境污染为重点。在对日常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乌拉泊水库等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保护区和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范围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治理。重点对水磨河、乌拉泊水库水源地内的违法建筑以及可能对水源地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对影响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单位,要求在7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搬迁计划,并督促落实,此外,还将治理工业园区内相对集中的化工、冶炼、印染、造纸、酿造和废旧物资加工等企业的违法排污问题。据悉,此次行动从即日起至10月底结束,历时3个月。届时不能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年终将不得参评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先进,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优。(杨涛利)(2006.7.27 中国环境报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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