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质环境监测院

浏览次数:653  发布日期:2011-05-20  分类:70
一、新疆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情况 新疆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是由新疆地质环境监测院(隶属新疆国土资源厅)、 7 个市级监测站(其中 2 个隶属自治区监测院, 4 个隶属新疆地矿局, 1 个隶属州国土资源局)组成,共计从业人员 83 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65 人(高级职称 20 人,中级职称 26 人,初级职称 19 人),其他人员 18 人(见表 1 )。 表 1   新疆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及队伍现状 监测机构名称 级别 隶属关系 从业人数 院长 小计 高级 中级 初级 其他人员 新疆地质环境监测院 省级 隶属新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44 15 11 11 7 魏文慧 乌鲁木齐地质环境监测站 市级 隶属新疆地质环境监测院 4 2 1   1   吐鲁番地质环境监测站 市级 隶属新疆地质环境监测院 3 1 1   1   昌吉地质环境监测站 市级 隶属新疆地质矿产开发局 17 1 6 6 4   乌苏地质环境监测站 市级 隶属新疆地质矿产开发局 4 0 2 0 2   库尔勒地质环境监测站 市级 隶属新疆地质矿产开发局 5 1 1 1 2   喀什地质环境监测站 市级 隶属新疆地质矿产开发局 2 0 2 0 0   伊犁地质环境监测站 市级 隶属伊犁州国土资源局 4 0 2 1 1   合计 83 20 26 19 18   新疆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成立于 1990 年,当时由新疆地质局第一水文队代管。 2002 年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为新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属全额预算管理事单业位,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业务指导、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公益性、基础性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调查综合研究工作。为政府对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地质环境信息资料等公益性服务。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并负责对区内 7 个地市监测站进行业务指导。    市级监测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区域地质环境监测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市级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调查综合研究工作。 二、地质环境监测网点建设 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在地下水、突发性地质灾害两方面开展监测工作。 新疆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期。目前新疆地下水监测覆盖面积 13079 km 2 ,监测点总数 389 个,其中地下水位监测点由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监测点构成,共有 329 个(国家级 22 个、省级 232 个、地市级 75 个),其中自动化监测点 60 个;水质监测点 126 个(均为省级,其中 51 个单独监测点,其余与水位同点);泉水和坎儿井监测点 8 个;地表水水位监测点 1 个。地下水部分监测点由于年久失修,自然锈蚀、淤堵和人为破坏严重,得不到及时修护而中断监测,其中轻微淤堵 198 个,严重淤堵 75 个。地下水位、水温人工监测,监测工具为测钟、电表、普通温度计,国家级监测点每月逢 5 、 10 、 25 日监测,省级和地市级监测点逢 4 、 15 日或 15 日进行监测。泉水流量监测主要采用堰测或流速仪测量,每月测量一次。目前在全区已安装 65 台自动化水位监测仪。 区内现有一个地下水均衡试验场 - 昌吉地下水均衡试验场,昌吉均衡试验场 1992 年投入正式观测。现有监测仪器包括地渗仪、中子仪、负压计、 E601 蒸发皿、 20 平方米水面蒸发池、地温表及全套地面气象观测设备,观测项目有:水面蒸发量、潜水蒸发量、降水(灌溉)入渗、地温、气温、气压、湿度、日照、冻土和 12 米高自记风速。 地质灾害监测网点主要分布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点。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有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构成。目前自治区共建立 2800 余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监测人员定期进行监测;正在建设 3 个突发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滑坡 2 个,滑坡泥石流 1 个)。 三、地质环境监测装(设)备现状 新疆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装(设)备主要包括:车辆 5 部;地下水自动监测仪 65 套( TD-DIVER 62 套、 CTD-DIVER 2 套、大气压监测仪 barbao 3 套);地下水数据传输设备 62 套;地质灾害监测设备 16 套(其中裂缝伸缩仪 15 套、钻孔倾斜仪 1 套。  目前地质环境监测设备质量比较稳定可靠,运行基本正常,数据传输准确及时,数据处理精确先进,实验测试结果科学可靠。存在的问题是运输设备有些陈旧,部分设备还在不断升级,监测仪器的兼容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地质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状况 (一)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和远程应急会商系统建设 为满足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需求, 2003 年新疆地质环境监测院专门建立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小组及会商室,配备了专门的预报预警计算机和预报专线等设备,为预报预警工作开展提供了信息传输、发布、会商、产品制作的场所和设备。计划 2009-2010 年开发新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和远程应急会商系统,建立全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信息采集、传输、管理、分析、决策、发布于一体的综合系统,形成自治区与区气象台、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可视化会商平台,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及准确率。  (二)地质环境信息网建设 已初步建立新疆地质环境监测院的外部网和内部网,新疆地质环境信息专业网站和新疆国土资源“统一门户子网站建设“等正在建设之中,预计 2010 年可正式运行。 (三)地质环境数据库建设、数据管理情况 目前新疆地质环境监测院已建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数据库、 1 : 20 万水文地质图空间数据库、 1 : 5 万重点城市和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水工环综合空间数据库、全疆小比例尺( 1 : 150 万)水工环空间数据库、全疆 1 : 50 万环境地质空间数据库,数据管理情况正常。地质环境空间数据库正在建设。 五、主要成果和服务 近十年来,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在承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提交大量地质环境监测成果的同时,承担完成了大量的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两权使用费项目、中外合作项目等各类地质调查项目近百余项,主要包括地下水资源评价、区域环境地质调查、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地质灾害勘察、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地质遗迹保护等。 2003 年 7 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气象局联合开展了新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2003 年以来,通过新疆广播电台发布四级以上地质灾害预报 70 余次,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了更具时效性的地质灾害预防信息,防灾减灾效果显著。 2005 年开始实施新疆地下水自动化监测,目前已建立覆盖乌鲁木齐监测区的自动化监测网络,极大提高了地下水监测工作效率和监测水平,为协助各级政府更好地履行地质环境监督管理职责提供了决策依据。 中荷(中国 — 荷兰)合作项目《中国地下水信息中心能力建设》之一乌鲁木齐河流域地下水监测网优化、水流模型、地下水信息系统研究,对中国北方内陆干旱地区地下水监测网优化、地下水水位预测预报和地下水信息系统管理具有重要推广意义,提供范例更为制定乌鲁木齐河流域地下水监测布局和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 这些基础性工作成果为新疆地下水资源评价及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供了基础的科学依据(下表 5 、表 6 、表 7 )。此外,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还充分利用专业和技术优势,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展了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工程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以及地下水动态监测研究应用等社会服务项目百余项,不但弥补了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费用的缺口,也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六、法制建设 2002 年 1 月 10 日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2002 年 5 月 31 日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 1996 年 7 月 18 日颁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勘查管理办法》。 2004 年 7 月发布并组织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00-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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