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化:土地复垦的必然选择浏览次数:474 发布日期:2006-12-07 分类:专业领域/农业地质马其芳 张文秀 邓良基据统计,我国累计复垦利用各类废弃土地1500万亩左右,仅占废弃土地总量的8%。矿区土地复垦率10%,比发达国家低50多个百分点。因此,实施土地复垦产业化战略,提高土地复垦率,对于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土地复垦要走上良性循环和自我发展的道路,复垦产业化是其必然选择。复垦产业化是指经过开发研究,形成复垦的专利技术或产品,并以此为依托,形成的一种高新技术产业。其目的是提高复垦产出率和土地复垦率,理顺土地复垦资金渠道,增加土地复垦投人;将土地复垦与经济效益挂钩,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认真贯彻《土地复垦规定》,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土地复垦技术研究,提高土地复垦技术水平;建立合理的用地制度。实施土地复垦产业化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具有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二是政府有效的协调和领导。土地复垦作为基础产业,须由专业部门和人员去管理、经营开发,同时政府出台完善配套的支持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使土地复垦的技术、效益、管理、监督于一体,工程技术与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一体,土地复垦过程的垦前(用土审批制度)、垦中(土地复垦活动)、垦后(复垦后土地的开发经营)诸环节联结成一个完整的系统,从而达到土地复垦及复垦后土地开发、生产、农副产品营销与加工等环节的一体化经营,形成土地复垦的规模效益和良性循环机制。今后一段时间内,加速土壤熟化的生物肥料和良种,加速矸石等废弃物风化成土的微生物以及减少侵蚀,提高植被成活率的覆盖材料等等新型复垦产品的研制是形成复垦产业的基础,将会重点开发。以生物技术为依托的复垦高新技术研究一直是国外研究的热门课题,而且已经开发出了许多适于矿区土地复垦的产品,因此,可以借鉴国际先进技术来发展我国复垦产业。根据土地复垦工作的特点和土地复垦产业化的实质,实施土地复垦产业化战略必须坚持利益共同体理论原则、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原则、市场经济机制原则、政策与科技驱动原则、技术经营整合化原则。在土地复垦产业中,工矿企业、农民、政府等参与者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同时,参与者既要有以追求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的公益事业管理部门(如各级政府),又要有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的经营者(如农民),实现社会、经济、推广工作。土地复垦涉及到土地、矿业、环保、农业等多种技术学科和工程、生物、农业等多项技术领域,与矿产管理、土地管理、农业管理等部门有关,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这些部门、行业、技术领域相互结合.实现技术生态效益的统一。土地复垦已不仅仅是遭破坏土地的整治和在整治后的土地上发展的第一产定。它应该包含有养殖业、加工业等行业的共同参与,增强土地复垦市场竞争力,积极发展种、养、加和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科技投人,制定优惠的科技人才政策,搞好土地复垦科研开发和经营的整合。 (作者单位:四川农业大学)(2006.11.29,中国国土资源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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