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681  发布日期:2006-12-13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
做好六项工作  提高资源供给能力特约记者殷巨宝报道,江苏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地质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加大省内地质找矿力度,认真做好6项工作,不断提高江苏资源供给能力和保障水平。一是加强基础地质工作。在主要成矿带和重要经济区,开展多目标、多学科、多技术的综合地质调查工作,深入开展主要农业产业带的农业地质环境和基本农田土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全面提高地质研究水平。二是突出能源矿产勘查。开展新一轮石油天然气地质勘查与评价,力争取得南黄海、下扬子碳酸盐岩油气勘查重大突破。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重点加强现有矿区外围、矿层延深、推覆地质体之下、苏鲁豫皖交界处的空白地区等主要勘查潜力区的找矿工作,加快全省地热资源调查与开发和梯级利用进程。三是加强国家急缺和省内优势矿产勘查。按照“立足优势、攻深找盲、突破重点”的原则,加强规划确定的17处找矿远景区及铁、铜、铅、锌、钨、钼、金、银等重要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力争在硫、磷、锶、金刚石矿资源的勘查方面取得突破,统筹做好钽、高岭土、凹凸棒石、陶土、膨润土、岩盐、芒硝、石膏、水泥灰岩、白云岩等优势矿产资源的远景调查与评价工作。四是做好矿山地质工作。充分利用新的或矿理论和先进的勘查技术,做好矿山地质及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工作。做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做好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创建“绿色矿山”。探索重点矿山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有效模式,全力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五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调查监测工作。加强维护,补充完善全省地下水监测网络,认真做好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和过量开采与污染的监测工作。建立健全沿江沿海沿湖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和城镇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切实做好重要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工程的地质基础工作。重视并加强地质放射性污染监测、评估与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农业地质环境资源调查和国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土壤污染修复技术等地质研究。六是提高地质资料的社会化服务水平。要积极推进地质资料的研究开发,充分发挥现有地质资料作用,加快建设地质信息化系统,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地质资料目录和摘要。健全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拓宽公益性地质资料的社会领域。(2006.11.30,中国矿业报,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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