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态修复面积将达50万亩浏览次数:477 发布日期:2007-01-10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据新华社电(记者 贺占军)未来几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在现有成功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实施风沙区生态修复工程。预计2010年,生态修复面积将达50万亩。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局获悉,“十一五”期间,新疆将根据南疆、东疆、北疆不同的生态条件,借鉴南疆和田地区的试点经验,在新疆境内沙漠及沙漠边缘实施退化生态系统的修复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将由项目业主投资,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早在2001年,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便尝试种植红柳和大芸,成功进行了生态修复工程试点。 (2006.12.25,中国环境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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