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复垦灾毁地7675多亩

浏览次数:434  发布日期:2007-03-05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
日前,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8·13水毁耕地复垦项目”被本溪市直机关工委授予“2006最佳服务项目成果奖”。该项目历时8个月完成,复垦灾毁耕地面积7675.65亩。2005年8月13日,本溪县普降大雨,7个乡镇遭受程度不同的水灾,其中清河城和高官两地最为严重。本溪县政府成立了“本溪县水毁耕地复垦项目领导小组”,并与清河城、高官两镇政府签订施工合同书。本溪县国土资源局为该项目设立了专项资金,并委托辽宁阳光土地整治监理事务所对工程进行监理。该项目自2006年4月1日施工至11月30日全部竣工,复垦耕地总面积7675.65亩,推运土方量154万多立方米,耕作层均达到30厘米以上。通过项目实施,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也有效避免了水土流失和土地壤肥力下降,使洪涝灾害出现频率降低,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有利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王维武)(2007.2.7,中国国土资源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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