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力推广利用浅层地热能

浏览次数:583  发布日期:2007-03-08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辽宁省沈阳市政府日前率先出台优惠政策,制定硬性指标,在全市大规模、大力度推广利用浅层地热能。该市决定,在三环内的455平方千米核心区范围内,对符合应用水源型地源热泵技术的409平方千米内的建筑物,原则上都要采用水源型热泵技术规划建设,其余46平方千米范围内的建筑物,原则上都要采用地埋管型地源热泵技术规划建设。到2007年底,计划全市计划实现地源热泵技术应用面积1800万平方米。从2008年起,每年建设和应用地源热泵技术不少于1600万平方米。该市同时公布了政府对利用浅层地热能的扶持政策。对采用地源热泵系统供热制冷项目,系统用电按民用电价收取,免收水资源费。今后凡应用地源热泵技术供热的区域,均享受市政府给予应用燃煤供热区域的全部优惠政策。(赵  文)(2007.3.3,中国矿业报,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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