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矿井水利用专项规划》

浏览次数:610  发布日期:2007-03-20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
2010年我国煤矿矿井水利用率将达七成,目前利用率仅为26%近日,由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的《矿井水利用专项规划》正式发布。规划要求,到2010年,全国煤矿矿井水利用量将达到36亿立方米,利用率达到70%。《规划》分析了近年来矿井水利用的研究成果、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并在各矿区和重点企业开展矿井水利用的现状、任务、重点等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矿井水利用的指导思想、原则、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等。据统计,目前全国煤矿矿井每年涌水量在42亿立方米左右,利用率仅为26%左右。《规划》以大幅度提高矿井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目标,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开发、统筹兼顾、高效利用的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强化宏观调控,加强政策引导,依靠科技进步,搞好示范工程,推动矿井水利用产业化发展,缓解矿区水资源短缺的形势,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矿区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将重点发展主要矿区,特别是国家建设中的大型矿业基地、大涌水量矿区以及严重缺水矿区的矿井水利用。《规划》对矿井水利用采取区域布局和重点建设的方针,不同矿区因地制宜地选择矿井水利用发展方向,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矿井水利用率,增加经济效益,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实现以循环经济为目标的矿井水利用。《规划》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国家、地方、企业、社会多方筹集,采取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社会融资、利用外资、地方配套、国家补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稳定可靠的矿井水利用投入保障体系,并通过加强规划引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技术进步,拓宽融资渠道。(木 易)(2007.3.8,地质勘查导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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