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生态保护修复鼓励多元投资浏览次数:604 发布日期:2018-01-25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加快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要,近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实施意见》。 贵州省提出,结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保护领域市场化等改革,鼓励国有资本加大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探索建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的机制。实施“互联网 ”绿色生态模式。针对水、大气、土壤、森林、湿地等各类生态要素,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试点,整合云上贵州资源,结合“互联网 ”专项行动,搭建跨地域、跨部门的开放式生态环境大数据综合平台。 贵州省要求,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项目,通过加大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水土保持、流域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治理等生态环保工程带动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合作社、民营林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参与投资建设,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 贵州省强调,健全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机制,创新政府资金投入方式,调动社会资金投入水土流失、石漠化治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复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三案合一”,切实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落实国家对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以及荒漠化、沙化整治的土地,给予增加用地指标或合理置换等优惠政策。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矿业权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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