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未雨绸缪防地灾浏览次数:491 发布日期:2007-05-11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广西桂林市目前已进入汛期,雨量加大,而80%的地质灾害与降雨有关。日前,在该市地质灾害防治电视电话会议上,该市副市长刘明昱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桂林市是广西地质灾害多发区之一。据统计,2006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102处,其中滑坡85处、崩塌8处、地陷9处,造成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5万元。虽然实现了地质灾害“零死亡”的目标,但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目前全市有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80多处,并有约20处隐患点险情加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刘明昱要求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及时制订和发布本辖区、本系统切实可行的防灾方案;要建立以县、乡、村、社区为基础,全民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监测预报。同时,要做好“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的填发工作,实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增强政府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对受到重大隐患点直接威胁的人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计划地进行搬迁避让,特别是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更要加强监测和防范。要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工作,防止采场的高陡边坡、满载的尾矿库和废渣堆放点因暴雨等因素诱发灾害、坚决关闭破坏生态环境、易发地质灾害、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的矿山。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执法力度,严格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有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投入。(曾四丹)(2007.4.28,中国矿业报,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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