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工作能为新农村建设做什么

浏览次数:480  发布日期:2006-03-16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

 

221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了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将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对于地质工作者来说,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意见》提出,要回忆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这让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些都离不开农业地质调查工作。

农业地质调查不但可以划分出土壤有益元素分布区和有害元素分布区,分析重要元素行为对农业环境影响,研究种植适宜性,土壤环境安全及治理等,更可以为特种经济作物专项调查,研究名优特产品地质地球化学条件,直接为农业的科学规范、农产品的结构调整服务,为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农业、绿色农业提供技术支撑。

比如,浙江潇山地区根据农业地质调查成果因地施种,在重金属污染地区成功进行了“北菜南移”;地质调查还证明了海宁、平湖、诸暨的水稻,金华的葡萄、衢州、开化的茶叶,龙游的志棠白莲,瑞安的马蹄笋,天目山竹笋,慈溪的西兰花等,含硒量已经达到了标注富硒农产品,从而使当地的稻谷从原来的71/担提高到了86/担,莲子从17/500克提高到了21/500克,仅稻谷一项,就增加农民收入1082万元。

不仅如此。《意见》中提出的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荒漠化治理,实施石漠化地区和东北黑土区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立和完善水电、采矿等企业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注重村庄安全建设,防止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对村庄的危害等,无一不需要地质工作的介入。四川地质队伍的红层找水、云南地质队伍的病险水库和农业灌区的防渗加固、贵州地质队伍的石漠化治理,以及遍及许多农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都在显示出地质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显著作为。

无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为地质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                               (6-02231-DK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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