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研究开发项目启动

浏览次数:515  发布日期:2007-09-05  分类:专业领域/城市地质
记者孙宇浩报道,国防科工委日前批复了17个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研究开发项目建议书,这是继2006年2月我国《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研究开发规划指南》发布后首批启动的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研究开发项目。据介绍,核电站在运行中会产生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废物,这些废物被分为高放废物(高放射性核废物)和中低放废物(中低放射性核废物)两种。高放废物是在核电站使用之后的乏燃料经过后处理形成的。高放废物中含有的镎、钚、镅、锝等放射性核素,具有放射性强、毒性大和半衰期长等特点,一旦进入人类生存环境,危害极大且难以消除。放射性废物,尤其是高放废物的安全处置,已成为制约核能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据专家介绍,高放废物地质处置难点是如何使高放废物与人类生存环境充分、彻底、可靠地隔离,且隔离时间至少要达上万年。正因为如此,就需要建造特殊的地下工程——深地质处置库来处置这些高放废物。然而,建造这样的特殊地下环保工程,在科学、技术和工程上面临一系列重大难题,涉及到地质学、水文地质学、放射化学、岩石力学、工程科学、材料科学、矿物学、热力学、核物理、辐射防护、计算机科学等学科,需开展综合、交叉研究才可能有所突破。据了解,我国高放废物永久地质处置研究的总目标是:在我国领土内选择地壳稳定、社会经济环境适宜的地区作为高放废物处置场址,在本世纪中叶建成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库,通过工程屏障和地质屏障的包容、阻滞,实现高放废物的最终安全处置,保障国土环境和公众健康长时间内不受高放废物的危害。据悉,我国目前已经建成的中低放废物处置场有两个,分别位于甘肃玉门和广东北龙。对高放射性核废物我国目前还没有地质处置库,只能继续贮存。2006年2月20日,国防科工委联合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共同发布了《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研究开发规划指南》。该《指南》提出了我国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研究开发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研究开发规划纲要及“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等,全面、系统、科学、协调地部署研究开发工作,并为动员全国各方面力量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提供了指导性意见。核能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妥善解决高放废物安全处置问题。按中国核电的宏伟发展规划推算,到2020年我国产生的乏燃料累计将达到2000吨,此后,每年将产生约1000吨乏燃料。据了解,参与此次研究开发的单位有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等17家科研院所。(2007.8.21,中国矿业报,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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