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农业节水有新招儿浏览次数:582 发布日期:2007-09-11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明晰水权 提补水价 以价格杠杆激发农民节水热情周迎久 刘力敏近年来,河北省衡水市以经济杠杆为手段,通过实施“明晰水权、提补水价”新机制,有效调动了农民参与节水的积极性,摸索出一条农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水利部有关专家现场考察后认为,衡水市农业节水的试验走在了全国节水探索的前列,是井灌区节水的典范,值得在全国推广。用水新机制 破解老难题衡水市位于严重缺水的黑龙港流域,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70%以上。多年来,衡水市在农业节水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尝试,一度采取过渠道防渗、平整土地、大畦改小畦、低压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喷灌、渗灌、咸淡混浇等多种节水措施和现代节水灌溉技术。然而,经测算统计,全市节水灌溉面积仅占有效灌溉面积的1/3,节水灌溉技术在农业节水方面发挥的作用不明显,特别是农民节水意识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据衡水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节水和农户的经济利益没有明显的关联性,农民节水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为破解农业节水难题,衡水市从抓试点建设入手,建立了“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用水机制,通过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计量到户、节奖超罚”的管理措施,落实“四个一”,即建一个协会、发一本水权证、公布一张奖罚表、落实一套制度,达到了农民自觉节水的效果。明晰水权 分水到户“自家地里打井,水可以随便用”,这是衡水市种地农民多年来形成的传统观念,造成了水资源的极度浪费。为了改变这种现状,衡水市以桃城区的种高村为试点,采取了明晰水权的方法,把水像土地一样分配到户,并规定节约有奖、超用受罚,激发了村民们自觉节约用水的热情,农业灌溉用水比过去节约30%。种高村的水权改革办法是,成立节水自治组织——农民用水者协会。协会由全体用水户直接参与,每户定1名会员,5~10户选出一名会员代表,全村共选出20名会员代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出协会会长、副会长和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中有专门会计,负责全村用水核算。根据全村用水统计,由种高村所属的桃城区水务局协助核定用水额度,村里486人,耕地1414亩,核定年度用水42万立方米。根据每户的人口、耕地、牲口、果树情况,协会把水分解到每个农户,每户村民都有一个《水权使用证》,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农业生产都要凭证用水。农民用水者协会制订了协会章程和机井管理、财务管理、水权交易管理、用水奖罚4项制度。水权交易管理制度规定,村民的水权可以自由交易,超用户可以向节余水户买水;用水奖罚制度规定,按照同等作物实际灌溉总亩数和灌水总量,计算出一轮次每由作物灌水的平均数,以此为基数,上下浮动5%范围内不奖也不罚,用水户右水10立方米以内的,每立方米奖励0.03元,超出用水范围10立方米以内的,每立方米罚款0.03元。奖罚比例此类推。据种高村农民用水者协会统计,全村实施这一办法后,农业灌溉共用水26万立方米,节约用水13万多立方米,平均每亩地节水100多立方米,用水量比过去节省了30%还多,全村还节约电费3万多元。提补水价 节奖超罚衡水市把水像土地一样分配到农户的做法,引来了人们关注的目光,如今,他们通过实行“提补水价”新机制,再一次用价格杠杆激发出了农民节水的热情。“提补水价”包含“一提一补”:即将水价提高,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提高幅度依水源重要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政府补贴,就是将补贴资金与价格提高部分作为节水调节基金,按承包地面积平均补贴给农民。提高部分与补贴资金作为节水调节基金,由村民成立的“用水者协会”选出3人保管,每半年按公示的承包地面积平均发放。以衡水市桃城区盐堤口村和郭家庄村试行“提补水价”为例:盐堤口村按水计量,即深层水每立方米价格由0.35元提高到0.5元,浅层水每立方米由0.2元提高到0.25元,地表水每立方米0.14元不变,水务局每立方米补贴。0.05元;郭家庄村按电计量,全村的灌溉用电电价由0.7元提高到1元,水务局每度电补贴0.1元。郭家庄村村民张占英和张汝成算了这样一笔账:张占英种5亩小麦缴电费540元,其中162元作为节水调节基金;张汝成种5亩棉花缴电费120元,36元纳入基金,水务局补贴二人66元,两人节水调节基金共264元,每亩为26.4元,两人各分得132元。那么,张占英实际缴费为408元,张汝成不但没花钱反倒赚了12元。衡水市桃城区水务局长邢宝林说:“实行这种机制,表面上是按土地平均补贴,实际上真正实现了奖惩。这里面暗含着竞争,激励农民比着去节水,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主动节水的积极性。” (2007.8.30,中国环境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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