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八成重要湿地受保护

浏览次数:486  发布日期:2008-01-28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遗迹/地质遗迹和化石
2008年1月2日,《浙江省湿地保护规划》公布。《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将续建和升格湿地自然保护区10个,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10个,续建或新建湿地公园16个,新建自然保护区56个。另外,预计到2020年,浙江省受严格保护的自然湿地将由目前的不足1%提高到30%,国家重要湿地保护面积将由目前的1.7%提高到80.2%,省级重要湿地的保护面积达到85%以上。目前已在建的湿地工程有西溪湿地公园、长兴扬子鳄自然保护区、德清下清湖湿地公园等3个。(李 风)点 评:人们常说湿地是地球的肾,可见湿地在地球生态系统中的重要地位。现在,青海和浙江已经很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生态文明”的观念也已经渗透到了具体的保护行动中。希望这星星之火,能够尽快成为燎原之势。(2008.1.15,地质勘查导报,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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