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灾害预警工作机制浏览次数:526 发布日期:2008-01-30 分类:地质环境灾害预警预报山东省安监、气象、地震、煤炭、煤监、防汛抗旱等八部门就建立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近日联合向全省各有关部门发出通知。通知指出,各级安监、气象、地震、煤炭、煤部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做到信息共享、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科学处置。通知要求,山东省气象部门及时向安监局、煤炭局、煤监局通报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或警报、紧急警报、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同时规定,各级安监、煤炭、煤监部门接到当地预警信息和上级的预警通知后,要跟踪和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引发次生事故。(杨清军)(2008.1.19,中国矿业报,A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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